索引號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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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03094460/201705-0006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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組配分類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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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費目錄清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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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題分類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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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文日期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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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-05-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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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布機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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濉溪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(縣糧食和物資儲備局、縣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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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成日期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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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-05-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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名稱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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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于調整濉溪縣污水處理費標準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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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號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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濉發改價格[2017]5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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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鍵詞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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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于調整濉溪縣污水處理費標準的通知
縣各有關單位、各供(?。┧畣挝唬?span>
為促進水污染防治,改善水環境質量,保障污水處理設施的正常運營,根據國家發改委、財政部、住房和城鄉建設部《關于制定和調整污水處理收費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》(發改價格[2015]119號)、安徽省物價局《關于繼續做好污水處理費調整工作的通知》(皖價商[2016]9號)規定,報經縣政府2017年4月22日第三次縣長辦公會同意,決定調整我縣污水處理費標準,現將具體標準及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征收標準
1、居民生活用水污水處理費為:0.85元/立方米
2、非居民用水(除居民用水以外的其他用水)污水處理費標準為:1.20元/立方米。
二、相關政策
1、優惠標準。對低收入家庭每戶每月用水量在6立方米以內(含6立方米)的據實免收到戶水費。
2、優惠方式。優惠采取先征后返的方式,每年年底結算一次。具體辦法由縣各自來水公司制定,縣財政局撥付,同時報縣發改委(物價局)、城鄉建設委員會備案。
3、污水處理費的收取辦法、繳納方式及資金管理仍按原規定執行。
本通知自2017年6月1日起執行,請各有關部門積極做好宣傳解釋工作,確保國家污水處理費征收政策的順利實施。
濉溪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(物價局)
濉溪縣財政局 濉溪縣城鄉建設委員會
2017年
5月
12日